6月25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印发《新型能源体系建设“十五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系统部署“十五五”时期我国能源发展的目标任务。
《规划》明确,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。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8亿吨标准煤,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全面提升,能源进口多元可控;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,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%,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%、成为电力装机主体,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50%、成为电量主体;坚强韧性、绿色低碳、集成融合、智能高效的新型能源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建设,新型电力系统初步建成;能源产业链关键技术装备实现总体自主可控,迈入世界能源科技创新国家前列;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加快健全,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。

在空间布局方面,《规划》明确,坚持“全国一盘棋”,统筹能源和经济、总量和结构、全国和区域、国内和国际,推动非化石能源供应形成五大增长板块,巩固优化化石能源生产基地,加强能源开发与用能产业布局协同,统筹优化能源骨干通道布局,不断拓展多元化进口通道。
《规划》从六个维度系统部署了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新型能源体系的建设路径:
构建先进适配的新型能源基础设施体系:提出持续扩大非化石能源供给规模、构建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
电力系统、推动化石能源生产供应转型升级。构建坚强韧性的能源安全保障体系:提出筑牢极端情形下的能源战略安全底线、夯实能源转型安全基础、提升能源安全风险管控能力。
其中,在“筑牢极端情形下的能源战略安全底线”中明确要大力推进石油消费替代。因地制宜布局非粮生物燃料乙醇、生物柴油、生物天然气、可持续航空燃料、绿氨绿醇等绿色燃料产能。
构建绿色低碳的能源消费体系:提出更大力度推进节能降碳、提升绿色能源消费水平。
构建自立自强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:提出加强能源技术装备和产业创新、健全能源科技创新协同机制。
构建协同高效的现代化能源治理体系:提出深化能源市场化改革、完善能源治理制度。
构建立体多元的能源国际合作体系:提出强化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、参与引领全球能源治理变革。
《规划》指出,“十五五”时期,我国能源发展进入安全风险叠加演变期、低碳转型加力推进期、能源创新加速突破期、体制改革深度攻坚期、国际合作调整重塑期。
《规划》以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主题,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,聚焦建设能源强国战略目标,深入践行“四个革命、一个合作”能源安全新战略,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,以安全充裕为前提、经济可行为基础、科技创新为引领、体制改革为动力,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,确保能源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。



